隨后,記者再次趕赴古城西安對此事進行了采訪。令人不解的是,當地相關部門并沒有針對記者的采訪提問作出明確答復。
合法手續被否認
在古城西安長安區90年代,西安市長安縣(今長安區)為開發縣城,吸引社會資金并鼓勵社會投資,在此背景下,碧源商廈拔地而起。
十余年后,卻出現了一個“官民利益之爭”的怪事:一個有委托征地協議、計委準予建設文件、政府部門的會議文件、土地管理部門出具說明證實土地手續正在辦理之中,要求各政府部門辦理各項基建手續。
隨后長安區人民政府各職能部門均辦理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并經竣工驗收合格投入使用的商貿樓,居然十五年后被當地相關部門認定為“違法建筑”、“非法占用耕地”。
“投資建設碧源商廈是在當地政府的倡導下的合法投資,當時土地管理局出具‘土地手續正在辦理之中’的手續,要求各職能部門為我辦理規劃、開工、竣工驗收等手續,隨后各職能部門為我辦理了招投標、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竣工驗收手續等,為什么現在就成了非法占用耕地呢?如果是我非法占用耕地,那之前政府給我辦理的各項手續如何解釋?難道也是違法的?”王來祥始終強調其投資行為的合法性,并向中國網記者出示其碧源商廈竣工儀式上長安縣(今長安區)政府相關領導出席慶典的視頻資料。
上述視頻中顯示,當時政府有關領導均登臺并發表了講話,對王來祥的投資行為進行了肯定,并鼓勵大家向王來祥同志學習。
“一個具有合法手續的商貿樓被認定為違法建筑、非法占用耕地要求被強行拆除,其法律依據和法律事實何在?又為什么強拆以后才簽訂協議?”這個疑問始終縈繞在王來祥夫婦心頭。
而記者對此向長安區政府提問時,相關部門人員至今未能作出合理解釋。但中國網記者從西安市政府法制辦某領導處了解到如下情況,
“是504所為了美化周圍環境,與長安區政府協商拆遷這個地方(即碧源商廈),當時504所就把錢(拆遷補償款)給了長安區,說愿意補償。當時市國土局下的一個處罰決定,說要拆除王來祥的房子,并限定了多久時間拆除。這個事情具體是誰操辦的呢?主要是長安區政府,國土局不是一個獨立的主體,長安區政府,國土局都是親自來做這個事情。”
強拆之后無人擔責
在未與投資商王來祥夫婦簽訂補償協議的情況下,碧源商廈在深夜遭強行拆除,在王來祥報案后,既沒有公安機關立案,也沒有相關部門的合理解釋,更為蹊蹺的是,相關部門在其被拆后,按照“殘樓價”與王來祥簽訂補償協議。
在這之前,這個擁有合法手續的商務樓則被相關部門定性為“非法占用耕地”,并被要求自行拆除非法占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
投資商王來祥夫婦向記者反映稱,“2011年3月24日深夜,碧源商廈在沒有接到任何通知的情況下,被強行拆除大部分,令商廈失去了商業用途。”而在此前一周,西安市政府法制局對于拆除碧源商廈一事,下發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停止具體行政行為通知書》。
據投資商王來祥夫婦提供的《西安市人民政府停止具體行政行為通知書》中顯示,“經審查,本機關認為:本案標的物價值巨大且案情復雜,先行執行可能對當事人合法權益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決定自2010年12月16日起至做出行政復議決定之日,停止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執行。”
“由于長安區政府尚未與碧源商廈達成拆遷補償協議,我們本著公平中立的原則下發了這份通知給西安市國土資源局,再由西安市國土資源局轉給長安區政府和長安區國土局等部門。”西安市政府法制局行政復議科工作人員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但沒想到的是,通知下發不就,碧源商廈就被拆了,我們對此事也感到很震驚。”
不過,中國網記者在采訪中,對于碧源商廈深夜被強拆一事,長安區政府及長安區土地局等相關部門人員均向記者表示并不知情。
“我們也對此事進行過調查了解,但是長安區政府和長安區土地局都不承認是他們拆遷的,而王來祥本人也沒能提供出證據,至今我們也說不清楚是誰拆的。”上述西安市政府法制局工作人員表示。
“合法與違法”的爭議
“我建設商貿樓是出于對政府的信任,才積極響應政府號召,委托長安縣文管辦在西區征地、進行投資,所以我的投資權益應當受到保護。但是沒有想到現在我成了違法建筑者,不但四處碰壁,還屢遭威脅。”王來祥說。
“當時投資建設碧源商廈是合法的,為什么現在就成了非法占用耕地呢?如果是我非法占用耕地,那之前政府給我辦理的各項手續如何解釋?難道也是違法的?”王來祥始終強調其投資行為的合法性,
王來祥認為,商貿樓項目經當時的長安縣計委批準后,他及時委托長安縣文管辦繳納了用地費,已經履行了使用國有土地進行建設的全部義務,但由于西安國土局及長安區政府的行政不作為,使得自己至今無法取得土地使用證。此外,在辦理建設手續時,長安縣土地局也書面證明“建設用地手續正在辦理之中”。
“1996年至2001年間,長安縣政府號召對‘西區’投資,當時這個地方是遠離村莊、滿目荒涼。在那個背景下,我的投資進駐對當時政府而言就像是抓住了寶貝。如今這里已是高樓林立的繁華地帶,有區委區政府的辦公大樓,西部大學城等,已成為長安區的政治文化教育商貿中心。”
他說,“這個地域的土地由原來的每畝不得超過15萬元,升至現在的每畝數百萬元,而商貿樓每平米都在1.8萬元以上。而我所建商貿樓各項手續齊全,屬于合法建筑,根據《物權法》的規定,我早已取得商貿樓的所有權。但是政府對我們補償標準是什么?碧源商廈2553平方米,按現在商用樓的價格每平米1.8萬計算,價值4595.4萬元;再加上附屬建筑用房、征用土地、租用土地、其他設施投資等各項損失累計達5818.4萬元。”
“在當時的情況下,換做任何人都得簽字,不簽字的話,可能一分錢都拿不到。房子已經給拆掉一大半,原來政府同意支付1200萬的賠償我們都沒有同意,為何要接受820萬?”王來祥表示,當時全家遭到人身脅迫。
相關部門未有明確答復
既然西安市政府法制局書面通知西安市國土局長安分局和長安區政府,復議期間中止執行。為什么有關方面仍組織了強拆呢?
記者來到長安區政府辦公室,想就就此問題做一個采訪,工作人員讓記者等候,但是許久未能等到相關人員出面接受記者的采訪。
隨后記者來到文宗局,又被要求去宣傳部。經宣傳部協調,等了兩個多小時以后才見到了張局長,針對記者提出的問題,他表示:自己才調來不久,許多具體的事情不是很清楚,無法回答記者的問題。
隨后拿來一份“西安市長安區政府辦公室給中國網的傳真回復”(中國網曾經針對此事做過《長安區“招商”與“毀商”的背后》一篇報道),上面說“2011年至今,乙方(王來祥)按照約定,法人及涉及人員從未向任何政府部門提出異議。”
不過張局長明確告訴記者:王來祥確實多次發信函要求自己處理此事,自己也向上級部門匯報過此事。
臨離開時,他們表示,會針對記者提出的問題給一個文字性的答復。
次日上午,記者來到西安市國土資源局,欲了解原碧源商廈土地方面的情況,該局辦公室一位女同志表示:沒有土地使用證就是非法建筑。
那么,王來祥已取得的包括長安區建設局辦理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認證意見書》、西安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長安分站出具《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在內的政府部門頒發的證件是否全部無效呢?
“長安區所有資料都在長安區,市局無法提供。你們去找長安區。”后,這位女同志拒絕回答記者的問題。